华能山东公司烟台发电厂2×9F级重型燃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1-03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公司烟台发电厂2×9F级重型燃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国际招商产业园区内。
2.2 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4台9F级燃机项目,本期建设2台9F级机组。
2.3 建设工期:本期工程计划2023年9月开工,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4年10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4年12月投产。
2.4勘察设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并通过验收、创优验收。自发包方正式书面通知开展设计工作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自主机提交技术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5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本期2台9F级机组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及设计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项单机9F级或以上级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勘察设计投产业绩。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总: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至少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担任过1项“9F级”或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勘察设计的设计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