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5年度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13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5年度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简介: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港池及航道在使用期间,会形成不同程度的底部回淤,为维持港池及航道水深满足设计要求和海事部门管理要求,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根据《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广东省海事局《华能海门电厂一期煤码头工程10万吨级船舶进出港和靠离泊通航安全核查会》要求以及航道港池运行周期实际需要,港池及航道需要按季度进行扫海测深,对水深不符合设计要求、不满足10万吨级运煤船舶安全通航的区域进行维护性疏浚。
招标范围:根据历年疏浚工程量统计,预计港池及航道年回淤疏浚工程量约170万方。投标人预计每年进行4-5次维护性疏浚施工,保持港池航道水深满足设计要求,确保10万吨级运煤船舶安全通航。
本项目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工程量及相关风险均包含在总价中。
服务期:三年,计划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年末对中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5年度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同时具有: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附资质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不少于200万m³)沿海航道或港池疏浚工程施工业绩。
3.2.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