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云南滇东能源
火头地灰场1485m高程子坝加高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17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云南滇东能源 火头地灰场1485m高程子坝加高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富源县黄泥河镇华能云南滇东能源 。
规模:加高主堆灰区西侧第三级子坝、东侧第六级子坝和煤矸石区第三至第五级子坝,使加高后的各级子坝坝顶高程达到1485m,形成大约326x104m3库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火头地灰场主堆灰区西侧第三级子坝、东侧第六级子坝加高工程和火头地灰场煤矸石区第三至第五级子坝加高工程。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完成后7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的开工准备工作、入厂安全培训及开工报告签订。
主堆灰区东侧第六级子坝工期:3月1日开工至6月30日完工,根据合同签订时间提前或顺延。
主堆灰区西侧第三级子坝工期:3月1日开工至6月30日完工,根据合同签订时间提前或顺延。
煤矸石区第三至第五级子坝工期:3月1日开工至10月31日完工,根据合同签订时间提前或顺延;其中第三级工期3个月、第四级工期3个月、第五级工期2个月。
注:主堆灰区东侧第六级子坝与主堆灰区西侧第三级子坝与煤矸石区第三级子坝必须同时开工;工期按上述要求严格执行,全部工程总工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灰渣坝或土石坝或土石围堰等类似施工业绩不少于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 万元,以附合同的影印件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提供灰渣坝或土石坝或土石围堰等类似施工业绩1项;②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3.3.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