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二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筋,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境内,起于龙塘镇(清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终于源潭镇境内,总长24.785km(双向六车道高速路)。 2、招标范围:钢筋。 3、采购数量: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2 | 吨 | 49 |
2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16 | 吨 | 8 |
3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20 | 吨 | 26 |
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22 | 吨 | 430 |
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φ25 | 吨 | 372 |
6 | 光圆钢筋 | HPB300φ8 | 吨 | 128 |
7 | 光圆钢筋 | HPB300φ10 | 吨 | 25 |
合计 | 吨 | 1038 |
6、报价说明:投标单价为综合交货单价,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优惠额。综合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到工地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7、计量方式:以“吨”为计量单位,热轧带肋钢筋理计,光圆钢筋磅计。
8、质量及技术要求:热轧带肋钢筋需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18)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光圆钢筋需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述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1份,且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2.1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标书费用转账至收款单位(详见2.2),标书费用缴纳后即可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须注明汇款用途:购佛清从二分部钢筋采购项目标书费):账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
开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龙塘支行
账 号:44685301040007944
开户行行号:10360106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