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信息化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中烟工业 (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 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TC2419A29
3.最高限价:81万(含税)
4.项目
5.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采购相关设备的维保授权(设备规则库、病毒库升级及软件版本升级),相关授权及服务期限均统一至2026.12.31。
6.招标范围:安徽中烟工业 现有网络属于较为典型的多层交换网络结构。内部网络通过防火墙、WAF、负载均衡、IPS等安全设备与互联网进行连接,并且因为业务需要,安徽中烟在互联网区域建设DMZ区域,目前安徽中烟工业 已经建成了一个基础规模的办公网,各楼宇接入层交换机上联到核心交换设备。目前设备维保即将到期,规则库不能升级,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中烟工业 安全防护水平,因此通过此项目对相关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维保服务(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类似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或网络安全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原厂授权函、原厂服务承诺函或提供承诺书:“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授权函、原厂服务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二)1.1设备列表中厂商)、(授权函、承诺函与承诺书只需提供其一,格式自拟)。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 ”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 (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5.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法人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