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越秀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11GZG301006601
项目名称:2024年越秀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6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6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4年越秀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项目子包一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660,65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1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有关资格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中记录为准,业务应符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