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小学民乐团队交流提升活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1001108057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小学民乐团队交流提升活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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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教育服务 | 中小学民乐团队交流提升活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学民乐团队交流提升活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供应商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则不需要再进行分包。【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参考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用分包的,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学民乐团队交流提升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3.项目
广州群生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