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宁正矿区矿井 H2S气体防治示范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206)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宁正矿区矿井H2S气体防治示范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项目实施地为华能庆阳煤电 新庄煤矿和核桃峪煤矿。其中新庄煤矿属于基建矿井,目前正处于基建三期阶段,设计生产能力为8.00Mt/a,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实际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井田内延安组含5-1、5-2和8号三层可采煤层。其中,5-1和5-2号煤层属较稳定的大部分可采煤层,为井田内的次要可采煤层;8号煤层属较稳定的大部分可采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核桃峪煤矿是华能庆阳煤电 主力生产矿井,设计规模为8.0Mt/a,其主采煤层8#煤层为低灰、低硫、特低磷、高热值不粘煤,首采2804工作面目前正在回采。通过项目研究,一是查明宁正矿区典型煤油气共生矿井H2S运移规律,为后续开展H2S防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研究试验矿井H2S运移规律,重点是采空区H2S与矿井水体间相互作用机制,研究“硫化氢气体-煤系地层-矿井涌水”体系中硫的三相转化规律,尤其是是在采空区内H2S与矿井水体的吸附-解析机理及H2S气体随矿井水体的涌出规律。三是引进集成开发煤矿H2S防治相关技术装备,重点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煤层注碱系统,碱性吸收液喷雾系统,泡沫覆盖吸收系统,为钻孔施工、矿井通风等H2S治理领域提供工艺装备支持;四是研究绿色环保型H2S气体消减液试剂,优选无毒无害的H2S气体消减液,提升试剂对硫化氢气体去除效率的同时,重点考虑环保需求;五是研究适用于宁正矿区试验矿井掘进工作面H2S综合治理技术并进行应用;六是研究宁正矿区试验矿井回采工作面H2S综合治理技术并进行应用,最终形成一整套、适用于宁正矿区典型煤油气共生矿井H2S防治技术方案体系,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宁正矿区矿井H2S气体防治示范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2月。 2.6 招标范围: 采购的主要内容为: 技术服务采购部分: 2.6.1矿井H2S赋存及分布特征、运移规律研究 2.6.2矿井H2S个体防护、防治装备研究及试制、设备集成与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 2.6.3H2S气体消减液优选及研发 2.6.4采空区H2S与矿井水体相互作用规律研究 2.6.5矿井掘进工作面H2S综合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 2.6.6矿井回采工作面H2S综合治理技术研究 采购内容包括为实现以上研究内容及效果考察所施工的钻孔及其他配套试验工程。 设备材料采购部分: 2.6.7煤层注碱系统2套 2.6.8碱性泡沫喷洒系统2套 2.6.9碱性吸收液喷雾系统2套 2.6.10H2S气体安全检测及自动控制系统2套 2.6.11矿井水体H2S自动控制系统1套 2.6.12滤尘送风式防硫化氢口罩40套 2.6.13煤矿用防爆 2.7项目需达成的最终成果 2.7.1研究并开发H2S毒害气体防治系统装备2套,每套系统装备至少包括井下作业人员H2S个体防护装备,煤层注碱系统、碱性吸收液喷雾系统、泡沫覆盖吸收系统等,相关系统的集成研发过程中要力求在远程自动控制、智能化方面取得突破,为矿井的H2S毒害气体防治提供装备保障,系统装备在核桃峪或新庄煤矿应用后能有效消减矿井H2S气体涌出; 2.7.2研发一套H2S气体消减液配置工艺方案,在实现消减H2S的同时需要达到环保要求; 2.7.3制定并完善掘进工作面H2S毒害气体综合治理技术方案1项,并在新庄煤矿受H2S影响的一个典型掘进工作面进行应用,作面治理地点H2S气体消减率达到80%以上,有效消减掘进工作面H2S气体涌出; 2.7.4制定并完善回采工作面H2S毒害气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1项;并在核桃峪煤矿的一个典型回采工作面进行应用,工作面治理地点H2S气体消减率达到80%以上,有治理回采工作面H2S气体涌出; 2.7.5研发矿井H2S气体自动监控系统和矿井水体H2S气体自动中和系统1套,以矿井水仓水PH自动监测为基础,研发集自动监测、自动加注等功能于一身的矿井水体H2S自动控制系统,有效治理矿井水体H2S的涌出。 2.7.6至少授权8项发明专利,受理8项发明专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及第一发明人应为中国华能在册员工。 2.7.7发表核心期刊级别科技论文5篇,并标注“受华能集团总部科技项目‘HNKJ23-H9宁正矿区典型煤油气共生矿井H2S毒害气体运移规律与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资助。”,第一作者应为中国华能在册员工。 2.7.8报批煤矿H2S气体防治相关华能集团企业或以上级别标准1项。 2.7.9整套研究成果需进行成果鉴定,应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 2.7.10提交项目完整的原始、过程与结果数据、资料、数值模拟模型、记录等以及其它委托人所要求的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资料、信息。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3项煤矿硫化氢或瓦斯治理相关技术服务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2项矿井硫化氢或瓦斯治理相关技术服务有效业绩或在矿井硫化氢或瓦斯治理领域有2项及以上第一作者的学术研究成果; 提供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如近三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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