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数据采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19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数据采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2.2 规 模: 煤炭产业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本项目旨在原有的业务系统基础上,为企业的数据平台与上下游系统之间提供数据服务。通过集中管理等方式实现各个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和使用,使企业的数据在各个系统之间流转起来,充分发挥数据资产的价值。具体数据对接内容包括生产管控、安全管控、经营管控、综合管理、环保能耗等业务板块的数据。项目实施的功能实现需基于数据接入和治理的标准规范要求。需完成3个煤矿的数据接入和数据治理等相关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数据采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2.6 招标范围: 针对华能煤炭产业煤矿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综合管控系统,开展数据治理和接入实施服务。
2.7 项目需达成的最终成果
1、完成3处煤矿的综合管控平台综合管控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应用系统采集和数据治理服务。
2、完成煤矿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数据接入与数据治理、服务平台的搭建。
3、配合构建完成华能煤炭产业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综合管控系统。
4、完成华能煤炭产业综合管控平台数据接入工具的交付。
2.8 其他
1、本项目实施包括3个煤矿的工作;
2、在半年期内本项目的实施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立即启动;
3、最终金额按照实际完成部分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已完成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自2020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型项目已完成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