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委托,就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哈巴河县局物流中转站项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房。 2.3招标内容:购置哈巴河县局卷烟物流中转站,地点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域内,建筑面积约900㎡(含不少于3亩的土地使用权)。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室外管网、室外配电、地坪、院墙等其他配套设施齐全(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2.4房屋、土地规划用途:商业。 2.5项目预算:750万元。 2.6控制价:单价7783元/平方米,总价680.09万元(均不含税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3.2产权所有人是法人单位的,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3产权所有人是自然人的,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4产权所有人是开发商的,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该房产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能够提供产权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抵押质押证明。 3.6所投房屋具有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7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五统一”要求,即:报审资质中的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发票或票据出具单位名称、付款账户名称相统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经查询“天眼查”系统,参与采购的各供应商之间无企业、法人关联性关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经查询“信用中国”,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经查询“中国 ”,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及开标前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10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11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烟草公司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2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 3.13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1.2产权所有人是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的委托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1.3产权所有人是开发商报名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该房产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1.4能够提供产权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抵押质押证明。 5.1.5所投产权具有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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