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 电调楼105接待室、103会议室及一楼大厅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3-0276-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 电调楼105接待室、103会议室及一楼大厅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STGCHDJL-2023-0276-GK)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以(2023)财成字23号文批准,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对墙面、地面瓷砖进行整修,东西两侧会议室、接待室大门同步设计更换,保持风格一致。
2.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竣工
2.4 项目质量要求: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设计成果文件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上海局集团 办公室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1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优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5.2施工范围:按业主审定的设计范围,以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配备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为:
EPC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6月0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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