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化市职业教育联合学校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遵化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审投资审字【202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化市职业教育联合学校,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遵化市职业教育联合学校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49889.57平方米,占地面积: 12425.42平方米。
包含:
1、一栋二层框架结构体艺馆,建筑面积约为 8216.00 平方米。
2、两栋六层框架结构宿舍楼,男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为 11231.03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8514.10 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2716.93 平方米),女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为 8483.8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19714.84 平方米。
3、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学生餐厅,建筑面积约为 6531.79 平方米。
4、两栋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每栋建筑面积约为 5380.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760.92 平方米。
5、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实训车间,建筑面积约为 4750 平方米。
2.4质量标准: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780日。设计周期:30日;工程施工工期:750日。
2.6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建设资金:该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199321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
3.2.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金额41%的工程施工需由联合体成员中的小型、微型施工企业承建或承诺将本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金额41%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小型、微型施工企业承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7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财务要求:提供包含相关内容(财务状况报告)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1联合体成员中不包括小型、微型施工企业的或非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中标应该将中标金额41%的工程分包给小型、微型施工企业承建。在投标文件中应该以承诺函的形式做出承诺。(分包企业为施工企业的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2023年5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6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版,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自行报名下载。
4.2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http://)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技术资料押金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09时00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递交响应性电子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客户端及企业 CA 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2)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上传的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文件解密时长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企业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补救措施:投标人无法使用企业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启用“密码解密”功能,启用后,投标人可通过之前设置的密码解密投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开标
5.3评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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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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