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冉庄地道战遗址附属文物建筑消防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冉庄地道战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冉庄地道战遗址附属文物建筑消防工程
2.2建设 十字街处有两株植于唐代的古槐,树上悬报警铁钟一口,是冉庄地道战标志性文物;道路支线与胡同基本为纵横排列,文物建筑基本为一层平顶式砖木结构建筑,按住户形成院落。冉庄地道战遗址保护范围内现有居民630户,其中原有建筑或保持传统形式的建筑约占百分之四十。2005年现场勘查对冉庄村1949年以前的原有建筑都进行了调查,共调查文物建筑270座1195间。原有140个作战工事中,部分高房工事、暗室、地堡、小庙、碾子、烧饼炉、柜台、石头堡等工事及部分作战地道口已经维修开放,现使用地道1684米。冉庄地道战遗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北抗日斗争中一处重要的战争遗址。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消防工程防护对象主要为现存的冉庄地道战遗址附属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约19.93公顷。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及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围
2.5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2023年4月17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 服务平台,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全国 平台(河北省)”网站(网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9:00。
5.2电子投标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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