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北摩丁机械1.3MWp光伏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155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能源公司摩丁机械(常州)光伏项目由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所属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 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358 号,处于北纬 31.87°、东经119.91°,建设在摩丁机械(常州) 厂区屋顶上。本项目利用厂内的配电系统接入,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企业内部消纳,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0.4kV并网系统分界点为电站并网点:0.4kV配电箱开关处(包含配电箱开关))、屋顶光伏支架组件等、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购置(含组件、逆变器、电缆等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工期:暂定施工工期90天。原则上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但工期不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电子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住建部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无效投标:一、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电子证书上右上角已标明使用时限,使用期限为半年,特别注意不是证书有效期。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住建部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出现无效投标:一、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电子证书上右上角已标明使用时限,使用期限为半年,特别注意不是证书有效期。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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