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启东风电场2023年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33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启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启东风电场2023年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外委项目,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
2.1.2 工程项目 其中一期为61台东方电气FD77型1.5MW双馈风力发电机组,二期为47台上海电气2.0MW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共108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期3台、二期3台风机及箱变的巡检、消缺、定期维护工作由招标方自主开展。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启东风电场2023年风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33台或5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维护、定检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至少担任过两个总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且单机容量1.5兆瓦及以上风电场维护检修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