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4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2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4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为规范工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工程车辆正常运行,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将电厂工程车辆外委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海门电厂现有车辆34部,本项目由投标人驻厂进行工程车辆所有维修、保养工作,年度维修承包费用固定,个别因场地等原因无法在厂内进行的检修项目由投标人负责运输出厂检修,总承包费用不变。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2023至2024年工程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华能能源开发 海门电厂
2.5 服 务 期: 1年,以技术协议书的要求为准,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6 招标范围:为规范工程车辆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工程车辆正常运行,提高现场工作效率,拟将现有工程车辆外包给有资质检修维护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海门电厂现有车辆34部,本项目由投标人驻厂进行工程车辆所有维护、维修工作,年度维修承包费用固定,个别因场地等原因无法在厂内进行的维修项目由投标人负责运输出厂维修,费用不再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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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已经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成功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六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车辆维护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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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