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20144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米东城镇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二标段)工程项目使用的路界石、路沿石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机构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工程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程建设范围为米东区5个乡镇(古牧地镇、三道坝镇、铁厂沟镇、芦草沟乡、柏杨河乡)下辖的35个村庄污水管道工程,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排水管道铺装、一体化泵站安装,砌块检查井砌筑,塑料检查井安装,顶管施工。现资金已到位,具备采购条件。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混凝土标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路界石 | C30 | 320mm*200mm*100mm | 块 | 427935 | 含13%的增值税,含运费,含装车费、卸车费。 |
2 | 路沿石 | C30 | 750mm*380mm*150mm | 块 | 10000 |
注:(1)以上数量均为询价预估数量,询价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报价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本项目道路恢复施工村子有三道坝镇(二道坝村、新庄子村、三道坝村、皇工村、杜家庄村、头道坝村、韩家庄村、碱泉子社区);铁厂沟镇(大草滩村、石化新村);古牧地镇(东工村、西工村、团结村、园艺村);柏杨河乡(独山子村),共计15个村子。
三、技术参数要求
3.1路界石和路沿石弯拉强度与抗压强度符合下表规定
弯拉与抗压强度
直线型 | 圆形、L形 | ||||
弯拉强度(MPa) | 抗压强度(MPa) | ||||
强度等级Cf | 平均值 | 单块最小值 | 强度等级Cc | 平均值 | 单块最小值 |
Cf 3.0 | ≥3.00 | ≥2.40 | Cc 30 | ≥30.0 | 24.0 |
Cf 4.0 | ≥4.00 | ≥3.20 | Cc 35 | ≥35.0 | 28.0 |
Cf 5.0 | ≥5.00 | ≥4.00 | Cc 40 | ≥40.0 | 32.0 |
注:直线型路界石和路沿石用弯拉强度控制,L形或弧形路沿石用抗压强度控制。
3.2路界石和路沿石吸水率不得大于8%。有抗冻要求的路界石和路沿石经50次冻融试验(D50)后,质量损失率应小于3%,抗盐冻性路界石和路沿石经ND25次试验后,质量损失应小于0.5kg/㎡。
3.3预制混凝土路界石和路沿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长度 | -3~5 |
宽度 | -3~5 |
高度 | -3~+5 |
平整度 | -3~3 |
垂直度 | ≤3 |
3.4预制混凝土路界石和路沿石外观质量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 允许偏差 |
缺棱掉角影响或正侧面的破坏最大投影尺寸(mm) | ≤15 |
面层非贯穿裂缝最大投影尺寸(mm) | ≤10 |
可视面粘皮(脱皮)及表面缺损最大面积(mm2) | ≤30 |
贯穿裂缝 | 不允许 |
分层 | 不允许 |
色差、杂色 | 不明显 |
3.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项目需求交货。
3.6交货
3.7质量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货物,甲方届时随机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检测,若出现与上述货物要求不符的情况,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窝工费用和相关质量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货款结算:实际货款=满足本合同及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货数量*相应规格的供货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个月的26日至30日期间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4.2付款方式:
4.2.1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结算款。
4.3甲方收到4.1所列的单据后办理结算手续,在次月的10号前以4.2条款约定的方式支付,甲方办理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交当月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若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超出规定时间无法抵扣时,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支付比例为:甲方收到4.1所列的单据后办理结算手续,在次月的10号前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当期结算货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合同质保期(从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本合同完工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且满24个月)满后,予以免息支付,剩余27%的当期结算货款在甲方收到第三方检测报告确认合格后以及当批材料所使用部位经五方联合完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期内予以免息支付。
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应给予3个月的延迟付款宽限期,在此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若甲方在3个月的延迟付款宽限期届满后仍未支付的,按照单倍LPR承担利息。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乙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5.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取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5.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且需取得生产商的代理授权,必须在报价文件内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盖章的授权代理书,代理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盖章扫描件。
5.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5、本次招标设定投标限价,路界石到场单价应小于6.5元/块,总价应小于278.16万元;路沿石到场单价应小于33元/块,总价应小于33万元。
六、报价要求:
6.1、本次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工地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等运抵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卖方向买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甲方(买受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纳税人识别号:916100004352016102
账 号:61001920900052503449 地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