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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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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ZYGJ-ZCFW-2227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C区全过程检测;2.2 招标范围:吉浙新经济园建设项目C区全过程检测,详见招标文件。2.3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的专项资质及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检测资格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