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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潘安新城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1#医疗综合楼通风空调

   日期:2022-09-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1#医疗综合楼通风空调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项目名
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1#医疗综合楼通风空调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20】129号、贾经发复【202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潘安湖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潘安新城医院一期项目1#医疗综合楼通风空调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5690万元;2.1.4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 合格;2.1.6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通风空调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综合节能及自动控制系统等所含设备及施工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2.3手术室、净化室等特殊医疗区域的通风管道需二次深化专项设计,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 2019 年9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200万元的暖通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2)自2020年 9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自2021年9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自2022年6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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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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