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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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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G0100G2213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庭院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庭院工程施工2.2建设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共计总工期24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05月-2022年07月),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3.4.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4.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查询记录,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10.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