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公司在线微量水分析仪【23GA361更新等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公司在线微量水分析仪【23GA361更新等项目】(WZ20220825-3809-1073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微量水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5ppm 3℃ 隔爆型 取样系统 | 5.00 | 套 | 包1-包1 |
||
2 |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5ppm 3℃ 隔爆型 取样系统 | 10.00 | 套 | 包1-包1 |
||
3 |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10ppm 3℃ 隔爆型 取样系统+机柜 | 1.00 | 套 | 包1-包1 |
||
4 |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0-10ppm 3℃ 隔爆型 取样系统+机柜 | 13.00 | 套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有要求提供承诺书。 3.1.7 水分析仪应采用电容式(氧化铝)测量原理,测量精度不低于±3℃。液相水分分析仪的检测器应带温度测量和自动补偿。 3.1.8 安装在防爆区域的水分分析仪防爆等级应不低于ExdIICT4,提供国家授权机构 CQST、 NEPSI 或其认可的国外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 3.1.9 水份分析仪必须在石油化工装置具有至少 2家销售合同,每个合同数量不应少于3 套在线水分分析仪,合同签订日期 2018.12.31 之前。 卖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授权文件。 3.1.11 所投标主体产品产地不限制,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和维护能力,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子化招标平台_资讯_电力项目招标投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