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杭州东站燃气锅炉整治
\n招标(二次)公告
\n项目 \n
本招标项目杭州东站燃气锅炉整治采购, 因第一次公告后,潜在投标人不满足开标条件,故发布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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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n
\n 包件 \n | \n 序号 \n | \n 产品名称 \n | \n 型号规格 \n | \n 单位 \n | \n 数量 \n | \n 交货时间 \n | \n 交货地点 \n |
\n 一 \n | \n 1 \n | \n 燃气锅炉整治 \n | \n / \n | \n 台 \n | \n 2 \n | \n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n | \n 杭州东站 \n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n2.1.1营业范围: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n2.1.2质量保证及资质证明:
\n(1)投标单位须具备锅炉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能力);
\n(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n2.1.3财务能力: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提供近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2021年审计财报,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审计财务报告);
\n2.1.4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备近3年内同类维修项目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对应维修项目合同(复印件);(2019年至今)
\n2.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19年至今)
\n2.1.6其他要求:
\n(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n(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n2.1.7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3. 报名时间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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