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委托,对扬子石化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框架协议所需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扬子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815-3431-10200-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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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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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作用距离≥500m 1点 | 18.00 | 套 | 包1-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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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可在官方平台查询到有效认证信息, 2.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防爆认证资质单位(详见技术规格书)出具的防爆证书,防爆等级达到Ex nA IIC T6,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询价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对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配置的各项技术要求,保证相关系统配置及供货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投标产品应提供国家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委托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的合格报告。 5.投标产品应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名称、型号须与检测报告上送检产品名称、型号完全一致。 6.技术规格书中打★项的表格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响应,不允许有偏差。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干扰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基站的技术方案》并给出承诺函,承诺在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布置方案及建设过程中负责解决对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基站干扰的问题。 7.投标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采用此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填写授权服务商名单、生产商授权承诺书、授权服务商承诺书;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授权1家服务商签约。 8.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10.如技术文件和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 “防爆证书、防雷检测报告、无线电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资质等”有涉及国家保密要求不可在投标网站上传的,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法人签字盖章),承诺在中标后7日内按国家涉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复印件交招标方审核。接下一条 11.接上一条:若中标后7日内未能提供或所提供证书和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结果排序表依次递补产生新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不诚信记录,按中石化和扬子石化对供应商的相关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12.投标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应有至少1个以上(含1个)在石油石化或电力行业内的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业绩,该业绩应提供包含项目名称、用户、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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