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综合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国焱竞磋(工程)2022-139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通县人民法院长宁法庭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483,997.82元(肆拾捌万叁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贰分)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其他资质条件: <1>磋商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磋商人名称必须一致;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14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标书购买
电子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上午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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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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