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 ; min-.tabList tr th { padding: 5px; 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14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color: #212121; margin: 0; .PersonName{ ;}p{ padding: 0; margin: 0; text-indent: 2rem; line-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排水主干管二期)(项目名称)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芦发改固[2020]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芦发改固[2020]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旭日建设集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 2.4 计划工期:2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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