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017安场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光明安置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2017安场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光明安置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审批【2018】3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3 概算总投资:7218849.68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0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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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