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七五煤业公司2022年度欢城镇李集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七五煤业公司2022年度欢城镇李集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435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枣矿集团字[2022]14号) | ||||
招标人名称 | 微山县驩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排水与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
建设地点 | 微山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聚兴管理咨询 | ||||
开标日期 | 2022年5月10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无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微山县欢城建筑 | 山东郓城天元建筑工程 | 济宁中禾建筑工程 | 山东国钰市政工程 | 济宁鸿顺市政园林工程 | 山东朝阳伟业建筑工程 | 山东景桂源建设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总报价(元) | 5794145.45 | 5836826.98 | 5985800 | 5733256.07 | 5977179.06 | 5950571.26 | 5903943.51 |
质量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三、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微山县欢城建筑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卜祥盼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237201520222602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郓城天元建筑工程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2 | 樊雪玉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2372018202103119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宁中禾建筑工程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3 | 张丽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 20819201672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国钰市政工程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4 | 刘夫青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0804297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宁鸿顺市政园林工程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5 | 闫新红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 208070800799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朝阳伟业建筑工程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6 | 朱庆庆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2372018202110369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景桂源建设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7 | 金翔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鲁 208192016320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5月10日09时30分,开标 评标于2022年5月10日09:40分至2022年5月10日13:30分在济宁市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2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3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 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 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