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国内运输、保险费、商检费、包装费、装运费、卸车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运输至西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上牌期间司机费用)。车辆购置税和强险费用由买方承担、上牌费用由卖方承担,车辆由卖方负责在陕西西安上牌,买方负责协助。)4、交货时间:集中联采框架招标,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5、交货地点:在陕西西安上完牌照后移交采购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2000万。
2.投标人具有国内登记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汽车销售《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且需有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应具有车辆销售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报价人应具有本采购的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9年-2021年)需提供每年年销售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理想合同证明资料,(附合同扫描件,物资名称、合同总金额需明细可辨)
4.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应良好,供货业绩优良。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