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2022年老旧小区及单体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21〕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富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9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9年0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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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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