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2005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十五局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竞标,合同签订由材料所需的施工项目部负责并执行,材料款支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渡槽工程,包括进口段、槽身段、出口段和进口处退水工程,共4部分。
浐河渡槽位于子午分水口至灞河段,里程南干88+644~南干90+994之间,全长2350m。渡槽平面走向近似南北方向,线路与浐河左、右两岸河堤夹角为75°。
浐河渡槽入口段长38m,出口段长18m,渡槽组成为:24跨30m简支槽+2跨25m简支槽+(32+90+32)m飞鸟拱+14跨30m简支槽+2跨25m简支槽+30跨30m简支槽,共计75跨。
简支槽跨段渡槽跨度分为30m、25m两种,宽度4.8m,高度3.75m,简支槽箱采用C5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采用三向预应力结构,纵向预应力筋采用Ф15.2mm钢绞线,每个截面12束,底板分布4束,两侧侧墙各分布4束;横竖向预应力筋采用Ф16-2缓粘结预应力钢棒,横竖向预应力筋间距为50cm。落地槽采用C40混凝土。
桥墩采用现浇C40钢筋混凝土,墩身为实心墩,尺寸3.2m×2.7m,墩帽尺寸7.3m×2.7m×3m(长×宽×高)。承台及灌注桩采用现浇C30混凝土,承台尺寸8.4m×2.7m×2.5m(长×宽×高),灌注桩桩长35m。1#、76#承台基础采用直径1500mm灌注桩,每个承台2根,共计4根;其它承台基础采用灌注桩直径1200mm,每个承台布置6根灌注桩,共计420根。
项目 2、竞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施工所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商品混凝土 C15 m3 2022年5月起 400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师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商品混凝土 C20 m3 2022年5月起 400 商品混凝土 C25 m3 2022年5月起 40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2022年5月起 400 商品混凝土 C35 m3 2022年5月起 400 商品混凝土 C30F6F100 m3 2022年5月起 4000 商品混凝土 C35F6F100 m3 2022年5月起 2000 合 计 m3 8000 注: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约2022年5月起),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采购人各时段所需混凝土规格、数量将提前1天通知供货人。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可就相关损失提出赔偿。 5、竞标响应人以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版的2022年第1期《陕西工程造价信息》西安地区同规格商品混凝泥土价格为基准按照优惠比例进行下调。 5.1价格计算公式:结算综合单价=结算当月信息价*(1+固定优惠下调率)。 结算当月信息价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版《陕西工程造价信息》当期西安地区信息价。 5.2、固定费用为固定优惠下调率:指竞标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竞标项目特点竞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为“-”值。合同执行期,固定费用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不予调整。如遇冬防期混凝土价格大幅变动,合同结算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导致竞标响应人无法履约,双方另行商议计价方式,签订补充协议。 5.3综合单价包含拌混凝土原材料、拌制费,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抗冻、抗渗、早强等措施费另行报价和计价;泵送费等信息价已经包含费用,实际供货过程未采用,则结算价格相应扣除;信息价未包含费用按竞标响应人报价及行业惯例进行增加。 综合交货单价为含税价,供方提供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本次竞标实行限价,竞标人固定优惠下调率不得少于17%。若本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交货 。 7、技术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7.1竞标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竞标响应人对此负责。竞标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国家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7.2竞标响应人保证其所采用的材料符合以下标准: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和《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15-2017的规定。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 粗集料:碎石、卵石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的规定,重矿渣应符合YB/T4178-2008的规定,轻集料应符合GB/T17431.1-2010的规定。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砌块最小壁或肋厚度的2/3,且不大于35mm。 掺合料: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2017的规定,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2017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2008或JC/T2477-2018的规定。 拌合水:混凝土拌合水应符合JGJ63-2015的规定。 7.3竞标响应人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规定的等级标准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21)的要求,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及其他规范标准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7.4商品混凝土配合比 7.4.1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和现行标准中规定,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良好的施工和易性及适宜的塌落度标注,同时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7.4.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执行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优选材料并进行试配;混凝土拌合物要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以《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7.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竞标响应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7.5.1竞标响应人所使用的砂石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全部原材料,必须坚持三证(合格证、材质证、准用证)齐全,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 竞标响应人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骨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7.5.2同时竞标响应人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外加剂等造成环境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竞标响应人承担因此给工程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7.5.3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及下表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混凝土技术指标 序号 强度等级 抗压标准强度 (MPa) 抗压设计强度 (MPa) 抗拉标准强度 (MPa) 抗压设计强度 (MPa) 弹性模量 泊松比 备注 1 C30 20.1 14.3 2.01 1.43 3.00×104 0.167 2 C35 23.4 16.7 2.20 1.57 3.15×104 0.167 7.5.4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中的约定。 7.5.5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工艺的要求,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7.5.6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要求。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规定及相应规范的规定。 7.5.7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规定。地下工程为预防混泥土碱集料反应的Ⅱ级工程,用于工程桩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含骨料活性、水泥的碱含量等);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报告。 7.5.8商品混凝土的出罐温度控制在5-28℃之间。 7.5.9商品混凝土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满足采购人在混凝土供应通知单上提出的具体要求。 7.5.10泵送混凝土的要求。泵送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泵的连续工作,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泵送间歇不宜超过15min,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混凝土浇筑不间断。 7.6供应时间和供应方量的要求。 商品混凝土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和当天方量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m3仍按100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12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混凝土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7.7质量保证期:一年。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30万㎡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备国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三级以上资质。 2、竞标响应人在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其中标额或合同额的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负责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提供本2019年至今近3年通过审计的反映本单位经营状况的财务表。 5、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响应人,请于2022年4月30日下午16:00时以前 > 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同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本次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 收款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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