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计划开、完工时间: 2022 年4 月 18 日到 2022 年6月17 日,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包括3座过河涵洞改造增加闸门、新建一座拆建涵管,具体详见开发区涵洞改造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3投标人及拟派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无 (9)其他投标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 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 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10)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 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 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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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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