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发改字【2021】88号
1.4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BBZ0054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BBZ00543 2.5 建设 包含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监理服务,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阶段的监理服务,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管理。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预算)、施工图设计、招标阶段的图纸审查等配合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并负责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审核和结算初审工作,质保期内的维修监理工作等全过程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5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个业绩合同中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7万平方米; 2)单个业绩合同中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 标段。 3.9 其他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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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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