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公路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第二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公路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202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交投捷运物流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2022)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用地面积260.5亩,主要建设冷链仓储区、普通货物仓储区、办公区、车辆停放区及甩挂作业区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园区。 2.4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自筹及其他。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4月;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场坪、排水、进场道路、边坡支挡、弃土场等)工程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项目总投资估算:8000万元(不含征拆费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具有1个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平台(四库一平台, /)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 3.1.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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