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锅炉给水泵及其他水处理成套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2标段冷却塔、无阀滤池及循环水加药系统的
变更公告
关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受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 委托进行招标的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锅炉给水泵及其他水处理成套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2标段冷却塔、无阀滤池及循环水加药系统(招标编号:GXTC-A1-22450014),由于在 填写交易项目中的标段信息较早,现须对该标段的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金额进行调整,应改为人民币118.22万。同时,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发出标书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由“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将以澄清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关注招标文件获取平台相关信息”,修改为“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18.22万元。”
(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 商务评分标准3、注册资本金,评审标准由“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大于10000万元,得3分;8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得2分;5000万元至8000万元(含),得1分;5000万元及以下得0.5分。(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0万元(含),得3分;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 商务评分标准4、企业资质(2),评审标准由“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得3分,贰级得1分,叁级得0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得3分,贰级得2分,叁级得1分”。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