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产业园厂前区配套设施建安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GC-GKZB-22-019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产业园厂前区配套设施建安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产业园厂前区配套设施建安工程;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4 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
2.项目概况
中核四0四 产业园厂前区配套设施由运行服务楼(含食堂)、医疗中心、武警营房、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四个设施组成,其中:
(1)运行服务楼(含食堂)
运行服务楼(含食堂)主要包含: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其中设置会议室、多功能用房等,面积为4550m2;车间管理人员办公用房,面积为2250m2;检修班组用房,面积为900m2;档案室及数据机房,面积为2000m2;食堂,面积为1950 m2。运行服务楼(含食堂)总建筑面积为11360m2。
(2)医疗中心
医疗中心总建筑面积900m2。
(3)武警营房
武警营房包含办公、宿舍、学习、训练、食堂等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950m2。
(4)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34m2。
3.招标范围:中核四0四 产业园厂前区配套设施建安工程,运行服务楼(含食堂)、医疗中心、武警营房、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子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电气、弱电、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等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5 建设/项目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6 计划工期
(1)运行服务楼(含食堂):2022年11月30日土建主体封闭,2023年5月31日装修完成,2023年6月30日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竣工移交;
(2)医疗中心:2022年11月30日土建主体封闭,2023年5月31日装修完成,2023年6月30日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竣工移交;
(3)武警营房:2022年11月30日土建主体封闭,2023年5月31日装修完成,竣工移交;
(4)危险废物暂存设施:2022年10月31日建安施工完成,竣工移交。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8-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b)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