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周王庙镇长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周王庙镇长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已由海农发〔2022〕2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 网[海宁])网站( /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 项目涉及水利设施工程、管道灌溉工程、泵站工程、田间设施工程4个分项工程。
工程总投资概算81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7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工期:2022年5月2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财务要求:具有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 (8)投标人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