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毛尖山乡毛垄灾毁基础恢复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西县毛尖山乡毛垄灾毁基础恢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由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皖发改农经函(2014)71号文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XSZ-2021-255
2.2项目
2.3建设 现急需尽快恢复基础建设原有功能,对受毁区域的基础建设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投资约为269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恢复毛尖山乡林河村毛垄组受灾区域基础建设的原有功能,对区域内原有道路、水田、耕地、给水管道、排水设施、挡土墙等功能进行恢复,因地制宜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周边环境,提升基础建设抵御风险的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恢复、耕地恢复、挡墙修建、排水沟渠、植被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发包,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移交使用、缺陷责任;配合工程量清单评审、结算审计、工程验收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约人民币269万元。 2.6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2.7招标类别:设计-采购-施工(计划设计工期15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和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限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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