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DJ-FY-[2021]第118号(总398号) 发 包 1.2.1.2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所需各种型号的机械设备。 1.2.1.3投标人负责租赁期间的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燃料补给工作。 1.2.1.4投标人在设备租赁服务现场为每台机械配备一名司机(操作人员)。 1.2.1.5投标人配备的司机具有机驾驶证、特种设备操作证。 1.2.1.6投标人配置机械设备提供年检合格证、保险单,使用年限均不超过五年。 1.2.1.7投标人在租赁期间,投标人的机械设备出场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每日要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工作量。规定下班后或晚上加油。 1.2.1.8投标人的机械设备按月报价。在租赁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施工强度情况对设备数量随时进行调整(招标人提前两天通知投标人),最终结算按月进行结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月费用/30天*实际使用天数)。 1.2.1.9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超过一天,如车辆发生故障,投标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替代机械设备,不能耽误施工,修理设备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否则,按天核减。 1.2.1.10投标人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油料及其他费用,包括:维护保养费、修理费、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薪酬(含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等)、管理费、税金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1.2.1.11住宿、就餐、生活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2.1.1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完好性负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2.1.13投标人提供机械设备或司机影响工程的安全、进度和质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进行更换。 1.2.2 租赁时间及使用地点 (1)租赁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机械设备进场时间、进场台数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机械设备及司机(或操作人员)派往施工现场,租赁时间自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计算。 (2)使用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设备租赁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司机须同时持有车辆驾驶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施工设备租赁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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