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泗洪县归仁镇七里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6151001
泗洪县土地整理中心的2020年度泗洪县归仁镇七里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已经宿财综【2021】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度泗洪县归仁镇七里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项目规模:一标段:建设规模648.4015公顷,工程施工费2395.81万元,设备购置费24.9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53388.55元。二标段:建设规模467.0066公顷,工程施工费2452.25万元,设备购置费84.1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66687.15元。
1.3主要建设内容:泵站、渠系配套建筑、管道灌溉、道路、农桥等。
1.4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工至项目完成终验收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经县级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合同价50%,项目完成终验付清余款。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2020年度泗洪县归仁镇七里等村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监理费353388.55元。
第二标段:2020年度泗洪县大楼街道面西居等居市级投资国土空间生态整治试点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监理费366687.15元。
? 按标段顺序;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在监工程不得超过3个;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要求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资格证书为准;
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除总监外)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名。(人员不得兼任)
注: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有水利水电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 ) 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②监理员: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有水利水电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 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者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4拟派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均不得有在监项目;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2021年7月-12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
4.6其他条件:
4.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6.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5.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
4.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 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5日 09:30;
6.2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