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二期网络及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HDF-WZ-GKZB-21-1128
2.2 招标项目名称
长阳二期网络及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由于中核控制系统工程 (以下简称“中核控制”或“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中核控制计划在长阳二期租用2栋新办公楼用于科研、行政办公工作。为配合公司长阳厂区搬迁工作,满足员工正常办公需求,开展长阳二期网络及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
2.4 招标范围
长阳二期网络及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范围分为:网络系统、会议系统和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个方面进行建设。详见采购规格书内容要求。
2.5 交货地点
北京房山区阜盛西街18号院
2.6 交货期
自T0(合同签订时间)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并且满足甲方环境使用需求。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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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被列入“限制消费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