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国宏化工 里彦精煤汽车运输费用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国宏化工 里彦精煤汽车运输费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里彦精煤汽车运输费用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YKHG-D20210-04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服务范围:山东省济宁市里彦煤矿精煤运输至兖矿国宏化工 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小于 500 万元人民币(含 500 万元);具有完善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
4.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确保煤炭安全快捷的从各矿点运输至使用单位,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4.3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30辆,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国5排放标准(出具真实有效随车环保清单),需安装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如安装请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如目前未安装该管理系统,成交后必须进行安装),车辆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4投标人应具备全天候24小时服务能力,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的近三年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并盖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报价,只接受公司报价。
4.6成交方必须保证为招标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证件齐全;不得无证驾驶、保证安全行驶、具备完善保险体制(车辆交通强制险、车辆第三者责任商业险、驾驶员保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及违章招标人概不负责,同时成交方应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货物延误到达及相应的全部损失。
4.7中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中标方不得无故停工、半途卸煤、换煤、偷煤等违法行为(如有违规按规定相应罚款)。
4.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载及危险驾驶。
4.9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交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运输合同、运输发票、车辆交通强制险、车辆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证、驾驶员保险、驾驶员上岗证、国5车辆随车环保清单)。投标文件如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5.业绩
投标人公司业绩:近3年(2018年11月-2021年11月)具有发运矿点运输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运输发票、煤炭产品发运单、使用单位结算证明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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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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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