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S12021043-1
项目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小河镇集中供水水厂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已由池州市水利局以池水供〔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石台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
2.2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新建水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压泵站、自控部分等供货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零玖佰叁拾伍元柒角贰分(¥4370935.72元,含暂列金额1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 11 月 25 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30 分 开标地点为石台县 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池州市 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 因演示、答辩等原因确需到场的,每个项目的每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视为一家投标人)最多允许委派1名投标人代表(包括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内)到现场参加交易活动。到达石台县 服务中心交易现场需佩戴口罩、出示有效健康码、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证并严格按照《池州市 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详见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