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传院洗衣房蒸汽锅炉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省传院洗衣房蒸汽锅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33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
2.3交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具有《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及以上(锅炉);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锅炉生产厂家对该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且授权厂家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及以上(锅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基本
(3)税收和社保: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东侧青海国焱 )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4.2网上获取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大厦10楼东侧青海国焱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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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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