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预计投保 总人数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 中标供应商 数量 卷烟材料厂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1、按照投标人对采购内容的需求,及中国银保监管委核准的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投保; 2、根据投标人的实际需求,由投标人依法设置扩大保险保障的“特别约定”以及选择扩展保险责任的扩展条款,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最大化。 3年 424人(含退休职工) 1380元/人 1 职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 及时快捷为投标人及被保险人办理医疗报销等提供服务 职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基金*0.5% 备注:本项目中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有关保险费率规定要求及中标报价据实计算保险年度内的保险费(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合并报价,不得分开报价);职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的管理费(%)按中标结果执行。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1.5服务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在湖北省武汉市境内设有省级 ,否则其投标资格均为无效投标。 2.2.2投标人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人所需的人身保险各险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至2021年10月26日18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3.其他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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