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一发公司锅炉受热面(四管)防腐、防磨治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6535,招标人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建设规模为4×330MW燃煤机组,自2001年2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04年6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电厂建设规模为1×350MW+1×330MW燃煤机组,自2005年8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06年12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锅炉受热面(四管)喷涂、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受热面(四管)喷涂,范围包括水冷壁、低温过热器、低温再热器、省煤器等锅炉受热面腐蚀磨损的区域喷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项目满足并网条件之日为准。
2.1.4项目地点: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受热面喷涂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9 14: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1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