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十七批集中招标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各项目单位 。
2.2 招标范围
20 |
2021-SD- JXDL- 0000-1- 0075- 1/20 |
20 标段新昌电 厂码头清仓项 目招标 |
本服务工程范围为新昌发电分公司码头清舱服务项目的全 部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新昌码头#1 、 #2 泊位卸船机卸煤至船舱剩 10%煤量时,清舱单位配合 卸船司机将清舱机械吊运至船舱进行清舱作业,包括清舱 机械吊入船舱前各吊具的安装和吊出船舱后各吊具的拆除 工作,由清舱承包单位负责提供清舱所需的机械设备(清 舱机)、油料及机械设备的维护,清舱机至少配备两台, 做到一用一备。 |
详见招 标文件 |
详见招 标文件 |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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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标段新昌电厂码头 清仓项目招标 |
一、基本条件 (1)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2)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 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3 年 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 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 的相应标段投标。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 事故;未列入集团供应商 “黑名单” 。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投标方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个码头清舱劳务服务业绩。以提供 2016 年 9 月—2021 年 9 月期间签 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包含上述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 年 9 月 28 日 17 :00 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 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
4.3 招标文件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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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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