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风镇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宣风镇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芦购2021B000500177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4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芦购2021B000500177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及配套设备 | 1 | 项 | 14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疫情防控工作:(1)认真落实进入人员做好“三验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在疫情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按照萍乡市《关于疫情期间做好 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萍公资【2020】03号)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招标要求:限制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活动,签到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进行体温检测并接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如未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律不得签到,并按废标处理。如有未尽事宜,按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要求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