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石头镇2021年人居环境较大自然村庄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1ANNGZ0047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9月24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肆佰贰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捌元贰角壹分(¥4254248.21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编号:DZTB004202109230001203805)
项目经理:韩劲
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51672178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肆佰贰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捌元贰角贰分(¥4254248.22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项目经理:杨露珠
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07414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夹山工程咨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