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双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09/24 09:25:46 | ||
项目名称: | 平度市双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平度市双庙水库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水利工程-水库工程-施工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7608300.00元 | 工程造价: | 13479400.00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QDHYD2021010001 | 工程规模: | 1座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财农整指【2021】9号 | |
建设单位: | 平度市河湖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高科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12897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平度市河湖服务中心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高科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12897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禾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孟奎良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354235571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双庙水库位于平度市李园街道双庙村东北侧,紫荆路(S219)东侧、古琥公路西侧。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级为Ⅲ等,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闸)、放水洞。 |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若无法体现为专业的,则应提交其本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同类工程界定为:近五年度(自2016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防洪工程施工。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B306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10-21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B306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10-21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