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若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保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
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